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
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
范县检察院与莘县检察院签订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机制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
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(dìqū)合作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5月7日,范县人民检察院、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(huìyìshì)举行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(gōngzuò)机制签订仪式。
莘县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袁家鹏,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、公益诉讼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;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鑫蕊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梅涛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、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(děng)双方领导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,共商协作大计(dàjì)。
该机制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(jīběn)原则、工作目标、重点领域等,并围绕信息共享、调查取证协作、案件协同参与、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,致力于推动形成“资源共享、线索共商(gòngshāng)、治理共促”的(de)公益诉讼协同保护(bǎohù)新格局。
签订仪式后,双方开展座谈交流,袁家鹏(yuánjiāpéng)检察长分享(fēnxiǎng)了该院在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、跨区域(qūyù)协作机制推进落实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。同时,双方就公益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、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(duōxiàng)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互鉴。
此次协作(xiézuò)机制的签订,既是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深化,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。双方一致(yízhì)表示,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(tuòkuān)协作领域,延伸办案效果,凝聚公益保护(bǎohù)合力,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注入强大活力。

大象(dàxiàng)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李亚东
为进一步深化毗邻地区(dìqū)合作,凝聚公益保护合力,5月7日,范县人民检察院、莘县人民检察院在范县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(huìyìshì)举行公益诉讼毗邻地区协作工作(gōngzuò)机制签订仪式。

莘县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党组书记、检察长(jiǎncházhǎng)袁家鹏,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、公益诉讼行政办公室主任陈浩;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鑫蕊,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梅涛,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亚东及民事、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吴福敬等(děng)双方领导及业务骨干出席仪式,共商协作大计(dàjì)。
该机制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(jīběn)原则、工作目标、重点领域等,并围绕信息共享、调查取证协作、案件协同参与、联络通报等方面建立相关协作机制,致力于推动形成“资源共享、线索共商(gòngshāng)、治理共促”的(de)公益诉讼协同保护(bǎohù)新格局。

签订仪式后,双方开展座谈交流,袁家鹏(yuánjiāpéng)检察长分享(fēnxiǎng)了该院在队伍建设、人才培养、跨区域(qūyù)协作机制推进落实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。同时,双方就公益诉讼跨区域线索发现、行政检察监督等多项(duōxiàng)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互鉴。
此次协作(xiézuò)机制的签订,既是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深化,也是在新的合作起点上的探索和推进。双方一致(yízhì)表示,将依托该机制继续拓宽(tuòkuān)协作领域,延伸办案效果,凝聚公益保护(bǎohù)合力,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注入强大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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